高空作業證是在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辦理的。該證書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制作,并由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簽發。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,且不得偽造、涂改、轉借或轉讓。
一、辦理高空作業證的條件
報考者需年滿十八周歲,且男不滿六十周歲、女不滿五十五周歲;
需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必須身體健康,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
需要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、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,并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。
二、報考流程
報名時需填寫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》;
交一寸近照三張(白底或藍底,不能穿紅衣服拍照);
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、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,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。
三、復審與換證
高空作業證每三年需要復審一次,每六年需要換證。復審和換證工作均由原考核發證部門負責。在復審期間,特種作業人員應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,方可繼續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。
綜上所述,辦理高空作業證需滿足一定的條件,并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報考。取得證書后,應嚴格遵守復審和換證的規定,確保持續具備從事高空作業的安全資質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