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、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(yè)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經考核合格,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(yè)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(yè)或者管理工作。

新考證
一、報考條件
1.年齡18周歲以上且不超過60周歲,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2.無妨礙從事作業(yè)的疾病和生理缺陷,并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(yè)項目對身體條件的要求;
3.具有初中以上學歷,并且滿足相應申請作業(yè)項目要求的文化程度;
4.符合相應的考試大綱的專項要求。
二、提交資料
1.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資格申請表》1份(需粘貼照片、本人簽名,以單位報考的需加蓋單位公章);
2.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(照片背面?zhèn)渥⑿彰渲?張貼于申請表上);
3.身份證明(復印件1份);
4.學歷證明(復印件1份);
5.體檢報告(考試項目為G3、N1、N2的提供,報告需加蓋體檢機構印章)。
三、辦理流程及時限
1.辦理流程:報名——考試——審核——發(fā)證
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(yè)人員考試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,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只進行理論知識考試。考試實行百分制,單科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;每科均合格,評定為考試合格。考試成績有效期1年,單項考試科目不合格者,1年內可以向原考試機構申請補考1次。兩項均不合格或者補考不合格者,應當重新提出考核申請。
2.辦理時限:自收到考試機構報送的考試結果后的20個工作日內審批發(fā)證。
復審
一、復審條件
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(yè)人員證》有效期為四年,持證人應當在持證項目有效期屆滿的1個月以前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(戶口或者居住證)所在地的發(fā)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。
1.年齡不超過65周歲;
2.持證期間,無違章作業(yè)、未發(fā)生責任事故;
3.持證期間,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(yè)人員證》的聘用記錄中所從事證項的作業(yè)時間連續(xù)中斷未超過1年。
二、提交資料
1.《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》1份(需粘貼照片、本人簽名,加蓋單位公章);
2.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(照片背面?zhèn)渥⑿彰渲?張貼于申請表上);
3.身份證明(復印件1份);
4.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(yè)人員證原件。(聘用記錄頁需加蓋公章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