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員證考試目前并沒有開展全國性的統一考試,現在主要是由省/市的公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培訓考試的。
保安員證分為兩種:
1.保安員上崗證(公 安部頒發),是保安員上崗必須要持有的上崗證。
2.保安員資格證(人社部頒發),是對保安員技術水平高低的體現,主要華為為了五個等級,分別是:初級保安員、中級保安員、高級保安員、初級保安師、高級保安師。這個保安員資格證,等級不一樣,報考條件方面也有所不同。
在報考保安員證的時候,報考者一般需要準備相應的報名資料,資料包括:有效身份證、寸照、學歷證明、體檢證明、無犯罪記錄證明、計劃生育證明等材料,然后前往所在地的正規保安培訓學校提交申請報名,報名后進行規定學時數的專業技能培訓,然后再去參加公 安組織的考試,考試合格后即可獲得保安員證。

保安員: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安全防范服務的人員。主要的職責為:防火、防盜、責任區域內的人身安全。通過保安人員的工作實施來保障,固定區域內安全,正常工作秩序、治安秩序、防范于未然。
基本要求崗位職責:
1、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。
2、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,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,防患于未然。
3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,加強防盜活動,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,并逐出。
4、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,其他規則。
5、加強防火活動,及進發現火災苗頭,并消除之。
6、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,查清事實,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。
7、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,檢查公司辦公場所留宿情況。
8、支持、協助門衛履行職責。
9、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,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。
10、正確記錄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,及進提出專案報告。
11、完成安保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

